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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年秋季学期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5-06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量开始填报,为做好该学期的工作量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填报人员及要求

2021年秋季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请根据授课情况如实填报。

二、工作量填报安排

1.工作量数据核对填报时间:510-516

请通知本院任课教师进入工作量系统,进入“课程信息”页面进行核对,如核对课程信息无误则直接完成工作量的填报;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教学秘书在工作量系统中修正后提交教务处审批,同时填写《工作量问题数据登记表》(详见附件1),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学运行科。

卓越班导师指导学生情况由学院审核,审核合格计入工作量,工作量数据课程名为“XXX专业卓越实训”;课程号规则为:ZBS+年份(2位)+学院号(2位)+自编(2位),共9位;课序号为年级,教学方式为其它教学实习。

请各教学单位提醒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填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修正后工作量数据审批时间:519-520

教学秘书在工作量系统中对问题数据修改后,教学运行科根据《工作量问题数据登记表》在系统中进行审批。

3.问题数据审批后填报时间:523-524

问题数据审批通过后,教学秘书通知相关教师在工作量系统中进行核对并填报。

4.系统内教学工作量审核上报时间:525-527

教师填报完毕,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须对本单位工作量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并于规定时间内全部上报。

5.教学工作量公示时间:530-61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点击上报后即可进行教学工作量公示,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可联系教学运行科核实修改,调整涉及部分重新公示,并于公示及更正情况证明中进行说明。

6.签字盖章纸质工作量上报时间:62-68

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纸质工作量、公示及更正情况证明(格式见附件2)报送至教学运行科。

三、重修课堂工作量相关说明

开课学院建立原课程号重修课堂(课序号东校区8888,西校区9999,渤海校区9999,海洋学院9999)的工作量计算分以下两种情况:

1.15人及以上单独开班正常排课的情况按照河北农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2.15人以下不安排时间地点的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

工作量=教学学时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教学时数×0.1×K+1]。(K值: K=教学班人数÷30,教学班人数为1~14人)。

四、工作量填报说明

1.本学期可使用校园网或外网进行工作量填报。

2.登录账号为教师工号,初始用户密码为教师工号后四位。

3.在工作量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本院教学管理人员联系。

附件1:工作量问题数据登记表

附件2:公示及更正情况证明

附件3:工作量填报系统使用说明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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