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2届毕业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学生能够按期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工作
(一)印制证书
教务处统一印制毕业证、学位证,于5月20日17:00前将证书、学历照片和证书封皮一并发给学院(系)。请各学院(系)贴好小2寸照片,按照《证书盖章日程表》(附件1)到校办室盖章。学院自行安排盖章人员,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做好盖章工作。
(二)保存证书
学院务必保管好证书,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直至发放。证书内容不得外泄,保管过程中如有遗失或信息泄露,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发放证书
教务处为各学院(系)提供发放证书明细表。具体发放事宜参照学校通知。
二、学籍档案工作
(一)《学位证明》
《学位证明》同证书一起印制、盖章。
《学位证明》左右两联,左联存入学校档案馆,右联存入学生档案。
(二)《学籍登记表》
1.涉及学籍异动的学生填报异动信息
自入学后曾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复学、转专业、转学、留级、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5月10日-5月15日登录教务系统,填写学籍异动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为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涉及上述情况的学生务必认真、据实填写。
2.教务处导入相关数据
教务处于6月7日17:00前将学历学位信息导入教务系统。
3.学院(系)打印、盖章
各学院(系)于学生离校前自行打印《学籍登记表》并加盖学院公章,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学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校档案馆,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三)《成绩单》
各学院(系)于学生离校前自行打印《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公章。
《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校档案馆,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证注销工作
各学院(系)于学生离校前将学生证注销。
四、结业生换证工作
(一)换证资格
因课程不及格或学分不足而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结业学生(不含永久结业学生),可在离校一年内参加重修选课和换证考试。
(二)换证安排
1.对于学校开设的课程,依据低年级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开课学期进行重修选课和考试。对于学校不再开设的课程,依据学生本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的开课学期进行重修选课和换证考试。
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选课,考试成绩合格且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者,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学位证书。
3.重修选课、重修考试学期及对应的换证时间参见《时间安排计划表》,具体时间以最新通知为准。
时间安排计划表
重修选课 |
重修学期 |
换证时间 |
2022年3月 |
2022年春季学期 |
2022年8月 |
2022年9月 |
2022年秋季学期 |
2023年3月 |
2023年3月 |
2023年春季学期 |
2023年8月 |
(三)注意事项
1.未重修选课、重修旷考、重修不及格、重修违纪或者重修合格后一年内不来换证的,不再予以换发毕业证书,做永久结业处理。
2.学生凭结业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者将不再予以考试。
3.学生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查看成绩,如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办理。
4.符合换发证书条件的学生须提供身份证明并交回结业证书,具体换发事宜另行通知。
5.对于换发毕业证书、颁发学位证书的学生,学校将统一在学信网更新学历信息、在学位网注册学位信息。
(四)其他说明
结业学生离校前务必知晓上述内容,并做出课程重修计划(附件4)。
返校参加换证考试的结业生,需要携带课程重修计划表作为入校证明。
各学院保留结业生的学历照片以备换证使用。
附件:
1.证书盖章日程表
2.学生填写学籍异动信息的操作流程
3.《学籍登记表》打印的操作流程
4.结业生课程重修计划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