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07   浏览:

教务处[2020]3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9号),我校8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为落实建设责任和激励政策,突出专业建设实效,现对首批入选专业建设点做如下安排:

一、专业备案

各单位组织入选专业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备案表》(见附件),序号第一的为专业负责人,其他教师按照在专业建设中的贡献依次排名,各专业间人员不能交叉。备案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备案表报教务处,备案后不予更改。

二、制定方案

各入选专业要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与验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制定建设方案(一般为三年),明确年度执行计划,加快专业建设步伐,切实提高专业建设水平,确保通过评估与验收。

建设方案应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建设质量提升、一流师资队伍培育、教学条件建设、国际交流合作、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

三、经费资助

2020年学校给予每个入选专业建设点1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各专业在人才培养、课程、师资、教学条件、国际合作、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建设。各专业要按照财务制度和专业建设实际需求合法合理合规支出,争取效益最大化。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1. 7月17日前提交《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备案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各1份。

2. 9月17日前提交专业建设方案(PDF版),专业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只发送电子版,电子邮箱:hbndjyk@126.com。

联系电话:7521307 7521564;联系人:陈棉 马瑞娜。

附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备案表

教务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