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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网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3   浏览: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评教的积极作用,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推动我校本科教学水平稳步提高,本学期继续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人员

本学期所有修读方式为正常的选课学生。

二、评价对象

本学期开设本科课程的所有授课教师。

三、评价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8日(第14-18周)

四、评价前准备工作

(1)下发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置信度星级评定结果(附件1),公布学生评教置信度星级评定说明(附件2),强调学生评教的重要性。

(2)参与评教的课程信息由排课信息自动生成,为确保参评课程信息完整准确,请各开课单位于12月8日之前核实排课信息中包括课程教学班、任课教师、选课名单等课程的各项信息,并核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参评课程(详见附件3),反馈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五、学生评教流程

1.参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后点击“教学评估”菜单进入评价界面。

2.点击每门课程后的“操作”,以网络问卷形式进行评教。

3.评价分为两部分: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客观评价为选项式,学生根据教师的实际授课情况点选相应的选项;主观评价由学生直接输入评价内容。

4.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都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评价。

六、学生网上评价注意事项

1.各开课单位要认真核对参评课程,避免出现数据遗漏、错误、失实以及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学院可在大学综合教学系统-教学评估-统计-评估进度查询(评估人-学生)查看本院学生评教进度,切实做好学生评价指导工作。

3.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是每位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对学生个人评教结果保密,教师不能看到具体每位学生的评分及主观评价。

4.学生评价完成后方可查看成绩,请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的网上评教工作。

5.如果网上评教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控科联系,电话:0312-7521308。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网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