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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度“渤海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2   浏览: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渤海校区青年教师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学校于2018年10月立项建设了“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 (以下简称“创新项目”)。为更好地总结经验,提炼和推广优秀研究成果,保证研究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申请结题的项目必须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预期研究成果。

2.项目负责人请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结题申请书》,着重说明本项目在申报立项时的预期成果及目前实际取得的研究成果,同时上交电子文稿。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结题申请书》纸质版1式3份。

2.辅证材料1份(电子版,pdf格式),包括项目申请书、研究报告、正式发表的论文、教材、具体改革方案、教学成果、与项目相关的获奖等成果材料。

3.上述材料于2020年12月16日前报渤海校区崇德楼0807室,同时将所有电子文档通过OA邮箱发送至孙建业处,联系电话:0317-5605216.

三、结题程序

1.单位初审。各单位对“创新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综合性评价意见。

3.公布结果。根据专家意见确定结题项目,在教务处网站公布通过结题的项目名单。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不能结题或项目组成员调整的,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调整表》,项目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未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延期;已延期一次的项目不允许再次延期,将予以直接取消。项目结题以后,项目资助经费不予结余。

2.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再度申报该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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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