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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4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扎实推进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示范性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工作,并择优推荐省级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建设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项目深度融合,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信息化实验教学项目示范新体系,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认定范围与数量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2020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物理学类、电气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艺术学类等。2020年度教育部公布的涵盖的教学项目分类和规划数量详见《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1)。

2.我校2020年计划立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3个。本年度立项的项目,既是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同时也作为省级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候选和培育项目。对于立项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建设原则与要求

1.通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拓展实验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重点对标一流专业,推动一流专业实验教学条件建设,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2.创新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呈现方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媒介手段实现教学准备、线上讨论、线下交流,提升实验教学效果。

3.项目研发要以完成教学要求和内容为目标,综合运用多媒体、大数据、三维建模、人工智能、人机交互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学生对实验教学项目兴趣,实现实验教学目标。

4.申报项目应紧扣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5.申报项目应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6.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购买的实验软件系统,不在申报范围。项目建成后,其知识产权归学校独有。

7.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8.项目建设实行分工协作。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实验内容、方法、步骤、结果、考核等教学设计由申报项目教师团队完成;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开发由学校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公司,协助教师完成;项目的辅助制作及上线运行等技术支持由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技术团队负责。

四、申报材料

1.为方便省级推荐参评,校级申报采用《2020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中应体现项目特色、项目研究基础、项目设计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等要素,可另附佐证材料。

2.请各学院认真开展遴选工作,并填写《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申报,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申报表》(一式5份)和《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送至教务处301室,电子版《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发至徐瑞涛办公系统邮箱,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称)-申报表.doc和XXXX(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 徐瑞涛,联系电话:7521815。

关于开展2020年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