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42号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16号]的相关要求,现对2021届结业生换证相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换证资格
因课程不及格或学分不足而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结业学生(不含永久结业学生),可在离校一年内参加重修选课和换证考试。
二、换证安排
1.对于学校开设的课程,依据低年级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开课学期进行重修选课和考试。对于学校不再开设的课程,依据学生本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的开课学期进行重修选课和换证考试。
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选课,考试成绩合格且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者,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学位证书。
3.重修选课、重修考试学期及对应的换证时间参见《时间安排计划表》,具体时间以最新通知为准。
时间安排计划表
重修选课
| 重修学期
| 换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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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
|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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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
|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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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
|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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