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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29   浏览:

教务处[2022]19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解决一流课程分布不均、专业支撑度不高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一流本科课程的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1.学院统筹考虑已有一流课程和支撑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需要,聚焦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做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规划,有目标的培育建设课程,构建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学院应按要求确定培育课程,提升申报课程质量。

2.同等条件下坚持“扶强扶特、突出优势、质量为先”的原则,择优培育,示范带动其他课程建设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培育类型与建设要求

本次培育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四类。

培育课程的条件和建设要求参照《河北农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

三、培育范围与数量

1.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五年内能够持续开设。

2.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对象须为立项或认定的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和省级培育总数见附件1

3.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对象仅限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限选课,培育数量由各学院结合各专业已有的一流本科课程情况自行确定。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限选课中无一流课程立项的,每个专业至少培育4门课程。

四、工作程序

1.各学院组织专家,参考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对本学院申报课程进行院内遴选,根据本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实际,按要求推荐。填写《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名单汇总表》(附件2)。

2.学院组织专家对培育课程进行培训、指导、课堂评价,加强课程建设,提升课程质量,做好申报准备。(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参考附件3-6、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参考附件7-10

五、有关要求

1.学校原则上将从培育课程中择优推荐本年度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与立项。具体申报事宜另行安排。

2.请各学院梳理本单位本科招生专业已有一流课程情况,填写《本科招生专业一流本科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11),学校现有一流课程清单见附件1sheet2“课程名单

3.各学院于47日前报送《本科招生专业一流本科课程情况统计表》(excel版)、《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名单汇总表》(excel版和pdf版,pdf版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上述材料发送至马瑞娜OA邮箱。

联系人:马瑞娜,陈棉,高雅;联系电话:18931226550

 

附件:1.各学院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数量

   2.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名单汇总表

3-6.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7-10.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申报书

11.《本科招生专业一流本科课程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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