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的通知
教务处[2022]13号
相关学院(系):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21级按专业类招生本科学生。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学分绩点客观准确。
2.专业优化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分流专业人数原则上按年度分专业预设招生计划执行,各专业类分流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
3.分数优先与遵循志愿相结合。专业分流时按照专业类学生入学后第1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学生志愿顺序依次选择专业。当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依次按思想道德与法治、外语、高考入学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选择专业。
三、专业分流程序
1.成绩公示
教务处提供专业类学生第1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相关学院(系)于3月11-13日在全院(系)范围内公示3天。
2.分流指导
相关学院(系)面向专业类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并向学生提供专业类招生培养和专业分流相关咨询。
3.志愿填报
学生于3月14日上午12:00-24:00登录“河北农业大学专业分流管理系统(http://211.68.191.210:8080/zyfl/login.
jsp),输入账号密码后进行志愿填报。为保证账号安全,登录后务必更改并妥善保存密码。专业分流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
学生填报志愿前务必仔细阅读专业分流相关文件,在充分了解专业分流原则和专业接收人数的前提下进行志愿填报,专业志愿须覆盖专业类内所有分流专业,且不得重复,否则无法提交。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将无法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
4.专业分流
教务处根据专业分流原则,通过专业分流软件,于3月16日前对专业类学生进行分流,拟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学生可登录专业分流管理系统查看分流结果。
5.结果公示
3月16日,教务处将拟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反馈至相关学院(系),教务处和相关学院(系)同时对拟定名单面向学生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四、申诉方式
学生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办法》提出申诉。
五、其他说明
1.对在专业分流前休学或应征入伍的已复学专业类学生,参与专业分流。(仅海洋科学类、数学类可能存在此情况)
2.对留降级、留降级转专业、分流后休复学以及分流后应征入伍复学到专业类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直接到原专业就读。
3.对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按既定专业进行修读。
4.专业分流结果一经确定,不能变更,学生须按照分流专业进行修读。
5.专业分流后,学生宿舍调整按照学生处要求统一进行。
6.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人:李杨,电话:7521567。
附件:
1.各专业类分流专业及人数
2.专业分流系统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