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45号
各学院: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16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级本科学生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级本科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由申请转专业,但需跟随转入专业2020级学生学习。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二)艺术类招生时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出;艺术类内部相关专业可否相互转专业由学院决定;
(三)对口招生的、单独招生的(含专接本)以及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学生;
(四)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五)应予退学的;
(六)不得跨保定校区、渤海校区、秦皇岛校区转专业;
(七)不得跨文理科(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为准)转专业。
二、现将各专业转入接收名额统计表(见附件1)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规定组织学生报名,并填写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见附件2),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填写统计表时请注意“拟转入专业(一志愿)”为第一优先志愿。
三、各学院于9月10日(第一周周四)中午11点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李杨办公系统信箱,纸质文件请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回教务处,逾期不交者将视为放弃本次转专业申请。
四、学生转专业后,毕业时将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因此,学生需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相应课程及时进行选修,各学院需对其选课进行指导。
附件:1、各专业转入接收名额统计表
2、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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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