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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0级普通本科按类招生专业为数学类和海洋科学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现对2020级按类招生学生进行专业分流,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范围
根据招生计划,本次专业分流范围有:理学院数学类、海洋学院海洋科学类。
理学院数学类专业分流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
海洋学院海洋科学类专业分流为海洋科学和海洋技术两个专业。
二、专业分流原则
采取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尊重学生个人志愿的前提下,按照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各专业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0人(含20人)。
三、专业分流程序与办法
1.宣传动员
学院进行分流专业介绍和分流政策解读,使学生能够全面了解分流专业,合理制定学业规划。
2.排名公示
学院对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名并公示。
3.填报志愿
学生结合个人成绩排名和个人意愿等填报志愿,限报一个。
4.专业分流
学院根据专业分流计划,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按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确定拟分流学生名单。
5.结果公示
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对拟分流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上报要求
公示无异议后,分流结果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上报数据格式请参见附件1,电子版发李杨OA系统邮箱,纸质文件需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老办公楼311室备案。
五、学籍异动
学院教务管理人员按照专业分流操作流程(见附件2)在教务系统进行学籍异动操作,并为学生匹配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
六、注意事项
1.休学及保留学籍的学生复学后随所在年级进行专业分流。
2.学生必须亲自填写志愿,不得由他人代填。
3.学生填报志愿时,志愿顺序依次填写,不得漏报,否则按自动放弃、服从调剂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电话:7521567。
附件:关于对2020级普通本科 按类招生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