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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保留学籍)流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

1.学生本人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因病休学的,需附医疗单位证明。所在学院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审核材料,报学校审批后,学生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单》,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2.休学学生持《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学籍异动通知单》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休学离校手续,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通知单交回教务处。

3.休学以一年为期,休学学生应在休学期满后两周内返校办理复学手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不返校视为自动退学。

4.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5.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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