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改革 >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

教高厅函〔20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以新农科建设为统领,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号),在各地各高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线上审核、会议审核及网络公示,我部决定认定407个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团队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为指引,把新农科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革新理念、狠抓落实、强化保障,确保项目落地见效。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以新理念引领创新发展。要坚持面向新农业、面向新乡村、面向新农民、面向新生态建设发展新农科,把“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落实到新农科建设中,立足学校发展定位、特色优势和实际情况,结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地方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的需求,改造提升现有涉农专业,布局新建新兴涉农专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探索建立新农科建设的新范式、新标准、新技术、新方法,推动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

  二、以新目标驱动项目实施。要坚持扎根中国大地掀起高等农林教育的质量革命,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和农科教结合,加强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项目实施,开创农林教育新格局。综合性高校要发挥学科综合优势支撑涉农专业发展,农林高校要立足特色优势推进多科性协调协同发展。我部将加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指导和检查,对推进不力的项目予以提醒或撤项,鼓励部属高校统筹使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实施,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省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并提供经费支持。

  三、以新成果深化改革实践。要注重项目成果产出,发挥新农科建设工作组、农林专业类教指委的作用,组织项目开展交流研讨、成果展示,及时把研究与改革实践成果转化为推动高校新农科建设的政策办法。我部将适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为深化农林教育改革提供借鉴。

  附件: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094


教育部公布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740/s3863/202009/t20200915_488077.html

 

附件下载:新农科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