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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2-24   浏览:

 


冀教高函〔2018〕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69号)要求,经学校遴选评审,省教育厅形式审核公示,2018年我省首批立项建设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计139门,其中全日制本科课程107门,成人教育课程32门。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首批立项课程,自行文之日起立项建设,建设期为两年。第一年为课程制作期,各校于2018年12月底前制作完成并上线运行。已制作完成且符合《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包括视频内容规范、视频单元技术规格、非视频单元标准)的课程可申请提前上线运行,未按时达标上线的课程将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立项建设资金;第二年为上线运行期,上线运行期间立项课程应完成2个周期的教学活动。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在学校自查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合格课程将授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验收不合格课程将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验收仍不合格者将自动淘汰,并追回立项建设资金。

2. 各校和省平台要严格审核课程内容,确保上线课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等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3. 确保立项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各高校要按照《评价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要在经费和政策上给予支持,要充分借鉴先进经验,整合优质资源,保证课程制作水平,提高课程建设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4. 加强立项课程建设投入和过程管理。各高校要担负起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过程管理工作要落实落细,要组织在校大学生参与本校或其它院校在线课程的教学互动等活动,及时调整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课程在线运行的质量水平;上线运行期间,每完成一个教学周期,各省级平台要对立项课程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反馈高校整改。建设期满省平台对每门立项课程进行量化评价,具体量化按照《评价标准》中的6项“一级指标”分配分值:教学内容与资源20分,教学设计与方法20分,教学活动与评价20分,教学效果与影响20分,团队支持与服务15分,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障5分。综合评价90分以上课程为优秀课程,70~90分课程为良好课程,60~70分课程为合格课程,低于60分课程为不合格。省平台量化评价结论将作为省教育厅验收的重要依据。

5. 各全日制本科立项建设课程所属高校需提供学校账号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8年3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含PDF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jytgjc1222@163.com。

6.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王亚敏,联系电话:0311-66005120,电子邮箱:jytgjc1222@163.com。

学堂在线河北省高校MOOC平台(http://hebei.xuetangx.com),联系人:马岱,联系电话:022-60438362,电子邮箱:madai@hebut.edu.cn;

爱课程平台(http://www.icourses.cn),联系人:刘建芬,联系电话:0311-86669610,电子邮箱:liujf@hep.com.cn;

超星泛雅平台(http://fanya.chaoxing.com),联系人:宋洁,联系电话:18732179015,电子邮箱:songjie@chaoxing.com;

河北成人高等教育在线平台(http://www.hbcjpt.com),联系人:曹朝晖,联系电话:0311-66773312,电子邮箱:49002128@qq.com。

 

附件:首批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河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