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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15   浏览:

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2020]3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推动新农科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号)和《河北省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10号)精神,现将我校组织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新农科建设的目标任务,项目设置《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设新农科建设发展理念研究与实践、专业优化改革攻坚实践、新型农林人才培养改革实践、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实践、质量文化建设综合改革实践等5个选题领域,共29个选题方向。理论研究项目周期为1—2年,实践项目周期为4年。

二、推荐程序

为聚集优势资源,避免重复申报,提高我校项目推荐质量,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程序包括选题申报、项目申报、学校遴选三个环节。

1.选题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项目指南》确定选题方向,设计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内容,填写《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选题申报表》(附件2)和《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选题汇总表》(附件3),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具有涉农专业的单位可申报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各单位将选题申报表和选题汇总表于2月21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bndjyk@126.com,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选题进行初步筛选,并向各单位公布初选结果。

2.项目申报。各单位根据公布的选题,组织教师积极参与,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做好审核与把关。联合申报项目,各参与单位之间要做好沟通与协调,由第一申报单位组织好项目材料的填写和报送。

3.学校遴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推荐项目报送河北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20日中午12点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

1.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4)1式4份;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1式4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教务处303室),电子版发送至hbndjyk@126.com

联系电话:7521564;联系人:马瑞娜,陈棉。

附件:

1.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选题申报表

3.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选题汇总表

4.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

5.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6.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及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