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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11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冀高教函[2021]5号)有关要求,现组织我校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登陆“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 (http://222.27.186.55),填报并提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填报说明、操作指南等详见管理系统,3月21日-31日,学校审核并提交终稿。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请各相关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年度报告扫描版(PDF格式)和电子版(Word格式)于2021年3月20日前,发送到教务处徐瑞涛办公系统邮箱,实验室管理科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联系方式

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徐瑞涛,电话:0312-7521815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