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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

教务处[2021] 45号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做好期末考试命题、监考、巡视和阅卷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集中安排的课程考核:学校统一安排在考试周考核,时间为6月28日至6月30日,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2.其他非集中安排的课程考核:课程结束后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在6月25日前完成考核。

二、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认真学习《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字〔2018〕8号)、《河北农业大学监考人员职责》(校教字〔2014〕25号)等文件,切实落实学校相关规定。各学院要加强所有课程考核环节的管理,学院自行安排的非集中考核课程更要加强监管力度:

1.对考生进行考前考风考纪教育,防止、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严格考试纪律,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2.严格监考人员培训制度,提升监考管理能力,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担任监考工作。培训内容包括监考人员职责和考试实施规范。

3.加强试卷审核、分发、交接、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错印、漏印或试卷丢失、泄密等问题的发生。每门课程必须拟定A、B两套试卷,学院抽取一套用于期末考试,另外一套作为备用卷用于补考。

4.考试期间成立考试巡视组,学院领导要加强巡考,负责对考务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整个考务工作平稳有序。

5.加强成绩评定过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成绩评定的公正性和成绩录入的时效性、准确性,杜绝不按评分标准阅卷导致学生成绩有失公正或擅自改动学生成绩等现象发生。

6.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或成绩录入错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7.做好学生考核通知工作,特别提醒重修学生学生按课程要求参加考核。

三、对巡视工作的要求

考试周集中安排考核的课程巡视:各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参加学校巡视和学院内巡视,各学院巡视安排于6月21日前电子版发教务处海小霞OA办公系统邮箱。

学校巡视安排表

时间

东校区巡视单位

西校区巡视单位

28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艺术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医学院 体工部

经济管理学院 理学院 林学院

29日

理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农村发展学院 农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食品科技学院

30日

城乡建设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外国语学院 园林与旅游学院 园艺学院 植物保护学院 资环国土学院